慢性乙型肝炎 防治新指引
撰文:周泰年醫生 腸胃及肝臟科醫生
乙型肝炎(乙肝)很多時都會簡單地分為急性和慢性,理論上,急性乙肝會發病及有病徵,例如面黃,小便顏色轉深,胃口轉差,作嘔作悶等。而慢性乙型肝炎的病徵範圍就可以很廣,可以完全沒有病徵(帶菌者),也可以當病毒活躍時出現近似急性乙肝的病徵,甚至有些較極端的個案,病人會有其他慢性肝病變化,例如肝硬化、肝癌等。
慢性和急性乙肝最大的分別,是前者大部分是經由母嬰傳播而感染,患者從小身上已帶有這病毒,期間他們可能會出現面黃,小便顏色轉深等病徵,但當病徵消失後他們仍有機會是帶菌者;甚至有部分患者從來沒有病徵,但可透過驗血檢測出他們是帶菌者。
經由母嬰傳播的慢性乙肝,大部分在嬰兒期至十多歲以前都沒有病徵,但到了二十歲至四、五十歲,身體的免疫系統就會開始想清除這病毒,這時部分乙肝病毒會躲藏在肝細胞裡,所以戰場也會在肝臟,引起肝炎甚至肝臟受損。這場仗若打贏了當然上上大吉,病毒會被清除或變得不活躍;相反,若未能打贏,卻不一定是概念上的「落敗」,而是會不停地打,於是肝臟就會長期發炎並且不斷被「戰火」所破壞,後果可以很嚴重,有機會出現肝纖維化,而肝纖維化可進一步變成肝硬化甚至肝癌。
所以,面對慢性乙肝,在預防、監察以至治療方面,都有一些大原則或新指引。
預防:阻斷母嬰傳播
現時建議每位懷孕母親都接受乙肝檢查,若發現是慢性乙肝患者的話,嬰孩出生後除了要注射三劑乙肝疫苗,也可能要注射丙種球蛋白,有機會將嬰孩感染乙肝的機會率降至低於百分之五。最近外國更有新指引,要求將嬰孩在出生時感染乙肝的機會,進一步降至接近零。
現時知道,嬰孩出生時經母體感染乙肝的機會,和母親體內的乙肝病毒數量成正比。在新指引之下,有慢性乙肝的母親懷孕至卅二至卅四週以後,若病毒量十分高,例如超過二十萬單位,便會建議懷孕母親接受新一代乙肝藥物治療,目的是將她體內的病毒數量盡量降低。研究顯示,當懷孕母親使用了這類藥物,嬰孩出生時感染乙肝的機會可接近零!所以,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預防方法,可以在最早的時間就阻斷了母嬰傳播乙肝的機會。
監察:長期不能疏忽
慢性乙肝患者大部分在十多歲以前都沒有病徵。若替他們做檢測,一般會發現他們體內病毒量十分高,甚至以億計,但檢測他們的肝功能卻仍會發現完全正常。這並不難理解,因為在這期間,免疫系統還未開始察覺乙肝病毒存在會對健康構成威脅,未有發動「清除戰」,所以肝臟也未有受影響。
因此,在這階段雖然不用刻意做什麼治療工作,但跟進和監察的工作卻不可疏忽,因為這些小朋友到了十多歲以後,就可能隨時會進入作戰階段,到時就有可能需要及早介入治療。而不論在任何階段,慢性乙肝患者定期檢查,監察肝酵素的變化都是不可少的,一旦察覺有肝硬化的迹象就要立即處理,此外亦要定時監察會否併發肝癌。
治療:留意再活躍期
免疫系統和乙肝病毒作戰期間,介入治療並非一定需要的。有部分患者,單憑免疫系統就可以把病毒清除,或變得不活躍,達至理想效果。但也有部分病人,在作戰期間肝酵素高且病徵明顯,就可能有需要盡快用藥物遏制和減低乙肝病毒的活躍程度,以增加這場戰爭的勝算。但若病人只是肝酵素高而病徵卻不明顯,可以視情況觀察三至六個月,再考慮是否需要藥物治療。
最後,即使免疫系統和乙肝病毒作戰取得勝利,也有機會出現「再活躍期」,這就要非常小心了。因為再活躍期的乙肝病毒很可能已經變種,它們會持續暗暗地破壞肝臟,甚至有研究顯示,約七成和乙肝相關的肝癌個案,都是由於再活躍期的病毒破壞肝臟而引起。
所以,現在對於慢性乙肝再活躍期用藥的要求很高,首先絕不建議隨便停藥,一般至少用藥兩年或以上,其次要求達到三個指標:病毒量無法量度、肝酵素正常、e抗原清除(有e抗原表示病毒正在體內複製),才可以考慮停藥。雖然服藥期長,但和多年前無藥可用的情況相比,現在的情況已經有很大的進步了。